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投资知识

来源: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3日浏览次数:

  随着2019年3月地方债柜台发售正式启动,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券的一二级市场完全面向个人及中小投资者开放。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品种。

  一、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由地方财政部门办理发行和还本付息。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堵后门”,地方债市场迅速发展。截至2019年8月末,地方债券余额已达21万亿元。

  按偿债资金来源划分,地方政府债券可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二、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

  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并明确柜台最大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和分销期安排等,由柜台业务开办机构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

  首批6个参与地方债柜台发售的试点省市分别为宁波市、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和北京市。从2019年3月25日起,这些地区的地方债即可陆续通过银行柜台销售。目前参与地方债首批柜台发行承办银行共有8家,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宁波银行。

  三、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特点

  被称之为“银边债券”的地方债到底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投资收益安全稳健。因为有当地政府信用作为保障,地方债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其收益来源通常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或项目对应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

  其次,收益稳健、利息收入享受免税优惠。地方债发行利率是在国债利率基础之上确定,通常要高出25-40个BP。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投资地方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债实际收益率通常高于同期限定期存款,还能随时买卖获取利差。

  最后,地方债投资门槛低、变现灵活、流动性高。柜台流通式债券的最小认购面值为100元,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根据投资策略按需认购;投资者既可以持有至到期,获得固定收益和到期本金,也可根据需要在交易时段按照承办银行报价售出,实现资金实时到账。

  参考资料: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债券柜台业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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